根據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、商務部、科技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《關于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》(財稅〔2009〕63號)和《上海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試行辦法》(滬科合〔2009〕31號)有關規定,以及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鼓勵服務外包產業加快發展的復函》(國辦函〔2010〕69號)的精神,經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并公示,認定我公司在內的28家企業為2010年上海市第二批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。